躺在简陋的出租屋里面,听着窗外陌生的方言和嘈杂的声音,思念着远方的家人,泪水忍不住浸湿了枕头。
我的离开,让妻子王雪感到不安,刚开始她联系了与我相熟的朋友,但是他们都对我的去向一无所知。
只有一个人除外,就是我的好朋友高义。
不过在离开前我再三叮嘱,让高义不要向家人透露我的消息,所以他也就假装不知道我去了什么地方。
在我离开一个月之后,焦急万分的王雪带着年幼的女儿前往派出所报警,希望警方能帮她找回失踪的我。
然而,尽管派出所全力协助,我的下落却如同石沉大海,杳无音讯。
毕竟在那个年代,火车票都不需要实名制购买。
而且网络和通讯也不发达,想找到故意躲藏起来的人,无异于大海捞针。
在无尽的等待与绝望中,王雪不得不接受现实,她拿着派出所出具我下落不明的证明,前往当地法院申请宣告我失踪。
经过法院公告程序,我最终被确定为失踪人员。
当时我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列为了一名失踪人员。
三年的时光匆匆流逝,我依旧没有出现。
不过在鹏城打拼了三年后,我终于是小有成就,混出了一点名堂。
当时的我不算大富大贵,但手头上总算是有些钱了。
于是便往家里借了点钱,当时我只想着家人能体谅我,主动和我道歉。
所以我将钱全部寄给了高义,让他暗中出手帮衬家里。
让我没想到的是,我最信任的朋友高义,对我寄回的钱起了贪念。
不仅隐瞒我的存在,还借花献佛,主动去帮助我的妻子王雪和女儿。
在这漫长的等待中,王雪也不得不为自己和女儿的未来做打算。
她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宣告我死亡,经过法定程序,法院最终宣告我死亡。
这也意味着,王雪和女儿作为我的合法继承人,有权继承我名下的房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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