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外人眼里,我是宋开言的金丝雀,是他挥之即来招之即去的舔狗。
对着他那张冷脸,仍然每天笑脸相迎。
因为他的一句话就改变,以前从不离身的吊带紧身长裙换成了朴素的衬衣长裤。
直到有一天,我去接醉酒的宋开言时,听见他们在讨论宋开言的白月光。
我这才明白,为什么他要让我换穿衣风格的样子,原来是把我当成白月光的替身。
我推开门,那些人见我进来,也不收敛,更加肆意说白月光即将回国,让宋开言赶紧踹了我。
以为我会悲痛欲绝,好看一场舔狗挽留主人的笑话,今晚确实有笑话,不过不是我。
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下,我一巴掌甩在宋开言脸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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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比宋开言大两岁。
追了宋开言整整一个月才把他追到手。
连我自己都有些惊讶,居然会坚持这么久,我是一个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,追他却坚持了一个月。
每天刷存在感,送花送东西,有他的地方都能看见我的身影。
在我耐心告罄以为追不到他,准备放弃时,他同意了我的追求。
我看着他的脸,如建模般流畅的线条,眼睛狭长深邃,本应是看谁都深情的眼睛,因为不苟言笑,显得过分禁欲冷淡。
他的身高应该是超过190,腰细腿长,黄金倒三角,西装暴徒说的就是他这种类型。
没办法简直是按照我想法长的,拒绝不了一点,原谅他这么难追了。
我咽了咽口水,一想到我以后会吃得有多好我就觉得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,这些都是我应得的。
认识宋开言的人更惊讶,他们本来把我当笑话看,没想到真让我把这朵高岭之花摘了下来。
宋开言一向洁身自好,从来没有和哪个女的走近过,光那一身冷气便让人退避三舍,没想到短短一个月就被我拿下。
很多女人暗暗咬牙,早知道宋开言是那种靠着死缠烂打就追到的人